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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章 面子不要也罢 (3 / 4)

作者:罗无术 最后更新:2021/12/21 16:57:23
        师爷范浩森道:“那捎信的定是某个熟人了。闫大爷当年救过我的命。我年少时家中贫寒,得了恶疾,父亲无钱医治,不忍见我在家中死去,将即将断气的我,用席筒卷着抱到了山坳里。恰好,闫大爷从大北山返回的途中遇到,发觉我的手指在动,便又把我捡回百川堂中。免费医治月余,把我救了回来。后来我随父母搬到县城,考上了举人,才做了县衙里的师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谷雨感叹:“见的人越多,我越感觉闫大爷是个好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正是。”师爷范浩森道:“倘若不是因闫大爷与我有救命之恩,你这事我定然不会管……你与闫世达的婚事好说,眼下我就可以代知县与你写个判词,准许你俩成亲。但是,要回百川堂的股权一事,怕是需要知县大人亲自审理。我可以帮你写诉状,但是能否让知县受理此事,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。他若真不想管,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知县可愿为民做主?”谷雨问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好说,知县江东升才来本县上任不久,我尚未摸透他的秉性。他家世代为官,乃纨绔子弟,眼下这个知县是他父亲给他捐来的,想必是家中也不差钱财……正值壮年,正房夫人难产去世,府内尚有两房妾室,都貌美如花……知县大人看着比较风流倜傥……”师爷范浩森说的很隐晦。

        谷雨像是听出了话外音,问道:“你是说他好……女色?”

        师爷范浩森低头微笑不语,继而看向面前的桌案,拿出状纸,递与谷雨,指导她写下请求与闫世达成亲的诉状。随后,又亲自执笔在诉状上写下判词:父辈定下婚约在前,不可违逆。准!

        “啪”!大印一盖,又将诉状递与谷雨道:“你俩拿着回去成亲便是。索要百川堂股权的诉状,我之后先替你写好,你收到我书信后,带着闫世达前来县衙击鼓鸣冤,请求知县做主即可。他只要肯受理,我便还有机会说服他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,谷雨拿着判词,带着闫世达返回闫家埠,与族长闫长老看过后,道:“知县大人准许我俩成亲了,我来跟您知会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惊得闫长老在她走后许久才回过神来,问身旁的夫人,道:“这小山妖竟为了嫁个憨子告到县衙去了?她不嫌丢人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夫人劝道:“一个山妖,一个憨子,你拦他们作甚?女想嫁,男想娶,倘若真有人出来阻拦,也该是闫二爷出面,你又何故要做那恶人?知县大人都准了,你就睁只眼闭只眼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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