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巩固明朝的统治,振兴国家财政,决定发动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,力图推行以“一条鞭法”为核心的财政经济改革。但在这之前,需要先整顿明朝早已腐朽的吏治。
在张居正看来,整顿刷新吏治必须先行。明自嘉靖以来,政府的腐败和官吏的因循守旧情况极为严重,大臣的奏章,各衙门的公文,每天都充塞着这个庞大的行政体系,但解决问题的效率却极为低下。
张居正很清楚,要解决这种运转不灵缺乏效率的官僚体制,势必会触动各级官员的既得利益,阻力必然不小。但他更清楚,整顿吏治刻不容缓,只有吏治有成,他的经济改革“一条鞭法”才能真正的推行下去。
为此,张居正开始实行考成法。
“抚按考成,奏章每具二册,一送内阁,一送六科,抚按延迟,则部臣纠之。六部隐蔽,则科臣纠之。六科隐蔽,则内阁纠之。”
张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,再以内阁控制六科,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审批监督系统,层层制约,随时考成,极大的提高了对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吏的管理效率。
当时,每逢考核地方官的“大计”之年,他都强调要秉公办事、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“上考”,专靠花言巧语,谋取信任的官员列为“下考”,对于那些缺乏办事效率的冗官全部裁撤。
同时,他采用“能办国家事,有礼于君者,即举而录之”的选人标准,打破常规,选拔了一大批有才干的官吏,根据他们每个人的特长,委任重要职务。
当政治改革初见成效后,张居正开始深入到财政经济领域,矛头直指以权谋私的官僚和豪绅地主势力。
当时明朝官员为增加赋税的通行做法是直接向百姓进行摊派,而不敢向权贵追缴他们偷逃的欠税,因为豪强权贵无一不是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响力,对他们追缴欠税,往往税还未追到,乌纱帽就已丢了,因此大多不了了之。
张居正提出对官员“以钱谷为考成”的主张,凡是追缴欠税不力的官员,都要受到批评、调离或撤职的处分,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,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,使贪官无处藏身。
当然考成法只能解决一部分欠税的问题,大量的瞒田逃税和税役不均才是财政改革的重点,但这需要从赋役制度上加以变革,而清丈田地则是这一变革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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