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同样的话,皇帝就不怎么爱听了。
因为彼时的矛盾不存在了,那么岳飞“篡”宋的这个“篡”字,肯定就让皇帝心里相当恶心:做臣子的,篡就是不对。怎么能认为,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篡是合理的、无罪的呢?什么情况下也不能是无罪的啊。
因为这是封建礼法,他就是神圣的。神圣的东西不能松动,一旦神圣的东西松动了一小块,很可能就会成溃堤之势,一下子全完。
既然为了抗击外族,连君臣这个三纲之首,都可以无所谓。那么,松动了的、不再完美的神圣性的东西,还有什么意义吗?今日可以论证华夷、明日是否可以论证百姓生活水平?后日是否可以论证压制商人?
一旦神圣的东西出现了轻微的破损,别的方向,也总能找出毁灭神圣性的理由。
当初大顺是“贼”,如今却是朝廷。屁股下面的椅子不一样了,对一些话也就听不惯了。
况且,如今还有个东西方交流的严重问题——荷兰的事,就可以理解为稍微魔改版的岳飞隐喻。
大议长不能打,那就别占着茅坑不拉屎。奥兰治就“篡”了,又能怎么样呢?只要让荷兰不受屈辱,篡也无罪。
这不是刘钰给皇帝的奏报上的原话,而是这件事一旦戴上这样的有色眼镜去看,肯定会往这方面想。
刘钰估计皇帝是看完这事儿的简报之后,有感而发。自己又撞在枪口上,自己谦虚一下,结果搞出这么一句。
但这是皇帝刻意为之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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