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Youdeserveit……”安承喃喃道,心口被酸胀甜蜜的滋味充满,满心欢喜却想流泪。
他无法形容这种感觉,就像一个可怜的旅人,在遥遥看不见尽头的大漠里穿行,就在一天前他还以为自己死定了,结果一觉醒来却发现已经身在绿洲,面对美酒佳肴,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。
季白站起身子,半躬着腰,他近乎虔诚地捧起安承的脸,把上面的泪痕吻去。他不曾有过伴侣,感情经历也少得可怜,但有些事是无师自通的,当你喜欢一个人或一件东西喜欢得紧了,会想用嘴唇去触碰他,当我们还是婴儿时,就已经学会用嘴巴去感受这个世界。
安承的脸色一点点变得酡红,像个刚谈恋爱的毛头小子那样感到羞愧,他感觉到季白最后亲吻了自己的眉心,嘴唇和肌肤相贴,两个灵魂都要融合在一起。
“菜要凉了,”安承脱口而出,简直傻得可爱。
季白把筷子重新递回他手里,笑容和煦,“你没醒之前我已经热了三遍,不介意再来一次。”
安承呆呆看着他,季白很少笑得这么开,或者说他脸上几乎不会显露出过多的情绪,久而久之会让人误以为这男人就应该板着脸,面无表情的季白很好看,但现在……像一潭老寒冰终于化成春水,沿岸桃花朵朵开,发自内心的笑容终究是不一样,就这一下,安承就觉得自己值了,千金难换美人笑,古人都迈不过去的坎,让他值得彻头彻尾。
上帝真的偏心,怎么会把这样的脸和这样的身材拼在一起,安承又觉得耳根开始发热,再看下去可能要出丑,只能埋下头来喝粥,味道确实有点淡了,肉末放得晚,没怎么入味。
口味挑剔如安承,这种寡淡的薄粥放在平时是一口都不会喝的,但现在却吃得满脸幸福,被小摊上的油条烧麦哄得心花怒放,果然爱情让人降智,就算活到了三十岁,也依旧逃不过。
今天简直是天大的好日子,安承连班都不想上了,先在家跟人腻歪一天一夜再说。但实验室电话急召,还要去校对数据,只能满脸不愿地准备出门,穿个衣服都拖拖拉拉。
季白在一边看着好笑,靠在门框上随口道,“要不我陪你去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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