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想象中的怪物并没有出现,这四周除了呼呼的风声,仿佛就真的只有我们两个人。
我把手电往四周转了一圈,四面八方的岩壁都看不见,显然超过了手电的有效射程,看上去,这个洞厅的规模很是宏大。
地上有亮闪闪的东西,当我们走进的时候发现那是一节水管,但是细看之下,那并不是水管,而是一把土制的霰弹枪,枪的握把上面沾满了血迹。
看来就是这把枪在这里开火的。
我把枪捡起来,发现它已经处于击发完毕状态,这种枪的装填时间一般都在十分钟以上,需要从枪口把火药倒进去,然后倒入钢珠压实,最后在尾部插上一根引线用打火机引燃。优点是威力巨大,缺点是除了威力巨大以外什么都没有。打完一枪对面还不死,那就只能近身肉搏了。
我仔细端详枪的握把,发现握把上面的血迹似乎并不属于人类,带着诡异的绿色,推测这些血迹可能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,氧化变质了。
这枪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,我把它丢掉,保持着警惕。
“嚓——”另外一边,格鲁吉亚已经点亮了一只信号火炬,它顿时剧烈的燃烧起来,明亮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,我连忙把眼睛闭上,半分钟内,我的眼皮都是一片猩红,等到适应了这光亮之后,我才敢睁开眼睛。
如果有什么东西在这个时候冲上来就危险了,不过看那光线的强度,似乎也有一定的威慑力。我环视四周,这是一个巨大的洞厅,墙壁上结晶的碳酸钙在光芒下熠熠生辉,发出纯洁如钻石的光芒,很是好看。不过这景致很快就扫了我的兴,因为我们看见,在洞厅正中间,有一具尸体。这具尸体已经剩下骨头了,他的内脏和血肉都被啃食殆尽,只剩下一具骷髅趴在地上,看样子很是诡异。我走近尸体,格鲁吉亚拿着火炬,明亮的光芒就跟在我的后面,像个小太阳一样让人安心。
他身上的衣服都碎成了一条条,似乎是被什么野蛮的生物扯碎的,应该就是那把霰弹枪的主人,看样子,他在开过枪之后被追杀了一段距离,最终还是死在了这里。
“什么东西杀了他?”我不禁疑惑的开口问道。
“看样子是狮子,豺狼,虎豹的一类。”格鲁吉亚喃喃的道“不过我说的这些话都是放屁,因为它们都不生活在洞穴里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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