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同于在森林里面漫无目的的闲逛,在路上行走,有一种让人非常安心的感觉,至少,你不用担心迷失方向,也不用担心踩到捕兽夹,此外还能节省体力。
早晨的空气很清甜,清冷的森林就在路的两旁,一阵风吹来,风拂过叶子发出簌簌的声音,让人有一种幽邃的感觉。
一口气走出去三四公里远,我回头看,我的避难所早已经消失在身后,这也许是我至今离它最远的一次,我看了一眼我的电子表,露出了微笑,时间仅仅过去了不到半个小时,这意味着其实森林也没那么可怕,只要不迷路,我完全可以掌控时间并且在天黑前回到我的避难所。
先是在地图上大致记录了一下我的位置,做了几个标记,比如,刚刚路过的地方有一段破旧的围栏,完全可以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作为地标,在野外很容易迷失方向,如果你记住了它们,就不用担心迷路的事。
自信的往前迈出一步,我踩到了一个什么东西,朝着旁边一滑,差点没崴了脚。
等等?
一双军靴?
我看着草丛里那一只破旧的靴子,它已经快要掉光自己原本的棕色,我想起了马切克,他们穿的也是这种靴子。
靴子的主人似乎走得很匆忙,甚至来不及穿上它们,连鞋带也是松开的,我注意到棉布纺织的袜子还塞在靴子里,这也是士兵们在丛林中防止袜子丢了的的一种做法,既方便,还能防止其它什么东西爬进你的靴子里。
靴子里面已经被露水打湿了,很臭,是那种人造皮革腐烂的味道,我丢下靴子,站起来向周围反复扫视,果然看到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个树林中的灌木丛,后面露出帐篷的一角,是那种军绿色的帐篷,怪不得我一开始没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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