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说的这十分之一,是不是有一个统一的标准?”
宏远娘梁晓乐:“没有。完全凭良心。比如说:他长大后,一年就挣了一百文钱,而他得需要一千文才能生活。那他就给我十文钱。之后,我在给他九百零十文,作为他的生活费用。不为别的。就为培养他的感恩心,让他知道他是怎样长大的。在这个世界上,曾经有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人养育了他。反之,如果他挣了成千上万,金银满箱,我也要他十分之一。因为他的才能是我培养起来的。他要一个子儿不挣,我照样供他吃住,因为我没有把他培养成才,算是对自己的一种惩罚。”
“我赞成你这个说法。”族长高兴地说:“我能帮你做什么呢?”
宏远娘梁晓乐:“你只要给我开个证明,写明孩子是我抱养的。成人后必须回报我所有收入的百分之十。可以作为村里的一项规定,到时,孩子成人以后,我们好有个依据。”
“这个办法很好,往后谁家领养的小孩子,长大后不孝顺,还有话说了呢!好主意!好主意!!!”
办理了领养手续,小冯良存跟着宏远爹娘来到家中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当宏远爹对父亲梁龙勤说了招收辛庆同为长工的事说了以后,梁龙勤表现得很高兴:
“好哇,你小子雇起长工来了,有出息!”
梁家屯里雇得起长工的,也就两、三户,人们羡慕的不行!如今儿子也要雇长工了,老子脸上自是有光。尤其是去年还出去要饭儿的残疾儿子,一年地下,一年天上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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