寻常的血晶,哪怕是尸皇的血晶,都只有红豆大小,而眼前这颗血晶,竟然有樱桃那么大。
而且,寻常血晶都是赤红,而这颗樱桃大的血晶,竟是红中掺杂着丝丝金色,隐约已在向金色过渡。
“天尸的血晶,果然是非同一般……”袁方拿捏着那颗血晶,口中自喃着。
此时,马超和赵云等一众大将,已经飞奔过来,纷纷向袁方道贺,恭喜此战得胜。
“这血晶这么大,还掺着金色,与寻常血晶大不相同,这就是吕布的血晶吗?”赵云率先注意到了袁方手中之物。
“嗯。”袁方点点头,“天尸乃尸中武圣,其血晶必然强大无比,与众不同也是情理之中。”
众将皆是头一次,见到这般大个的血晶,无不啧啧称奇。
马超却问道:“陛下,眼下我们已诛杀了吕布,通往阴山之路应该再无阻挡,我们现在就出发吗?”
“不,先休整几天再说。”袁方却摇了摇头,“吕布已经这么强大,张角若是练成了旱魃,定比吕布强大十倍,以朕现在的实力,若是带着你们强行往阴山,就等于带着你们去送死。朕要花几天功夫,把这颗天尸血晶吞服了,借助它的力量,助朕冲上神力境,只有那时,朕才有希望跟张角一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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