焚书坑儒?
袁方没想到,墨门遭受的什么大劫难,又跟什么秦始皇焚书坑儒,扯上了什么关系。
身为后世穿越者,袁方熟知历史,又岂能不知道,发生在秦朝的这件著名的事件。
所谓焚书坑儒,其实是应该分为两件事,其一就是焚书,其二才是坑儒。
焚书事件,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,也就是公元前213年,齐人博士淳于越反对秦始皇所实行的“郡县制”,上书要求秦始皇,根据周朝之制,分封子弟为诸侯。
此上书送抵咸阳,丞相李斯立刻加以驳斥,并向秦皇主张禁止百姓以古论今,以私学诽谤朝政。
秦始皇对李斯极其信任,当即采纳了李斯的建议,下令焚烧《秦记》以外,列国之史记,对于不属于秦国书馆,民间所私藏的《诗》,《书》等古书,也必须限期交出,集中焚毁。
除了收缴书籍之外,无论是官吏,还是百姓,胆敢私下谈论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统统都要被处于死刑。
同时,始皇帝还下令,民间禁止私学,想学法令之人,必需要拜官吏为师。
此即为焚书。
至于坑儒,则是在焚书的第二年,两个儒士侯生和卢生,暗地里诽谤秦始皇,并且亡命而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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