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马城东,南军大营。
中军大帐中,袁方手拿着北岸最新的情报,年轻的脸上,扬起讽刺般的冷笑。
情报中称,袁绍已于昨日回师邺城,只留了高览和审配二人,率军三万守黎阳。
袁绍的这般举动,分明是打算放弃白马的信号。
“真没想到,袁绍竟然真能狠心到这般地步,连自己一向宠爱的长子,竟也能见死不救,说弃就弃。”
田丰连连摇头,他自问了解袁绍,但袁绍的这般举动,还是大出他的意外。
袁方却一声冷笑:“元皓你还是不了解袁绍啊,他欣赏宠爱一个人,首先看他的出身家世,然后就是看他的外貌气质,不然你觉得他为何更偏爱那袁尚呢?”
田丰先是一怔,旋即恍然大悟。
当年袁方之所以不为袁绍所喜,除了卑贱的身份之外,很重要的一个原因,就是他是一个瘸子,跟袁绍潇酒倜傥的气度,相差太远。
反观袁谭袁熙和袁尚三兄弟,则是姿容俊美,气宇轩昂,哪一个不是翩翩公子。
尤其是袁尚,所有人都说,袁尚的相貌和气质,最像袁绍年轻的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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