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刻上去两个警察控制住了令狐兰。
一个教育令狐兰打人不对。
令狐兰:“是,警察叔叔说的对。”
警察:“……”如鲠在喉,我还什么都没说,还有,别叫我叔叔,你没那么嫩。
另一个教育池暮宸骂人不对。
池暮宸很愤怒:“她当着你们的面打我,你们警察干什么吃的,为什么不把这种垃圾抓起来。”
警察也怒了,话虽没说出口,但脸上的意思表示却很明确:你嘴贱,活该欠揍,一个男人连女人都打不过,还好意思到警察局来闹,丢人。
人的天性里,对强者总有敬畏。
那一刻,池暮宸被整个警察局的人都鄙视了。
最后的结果:两人协商赔偿,同意了给钱走人,不同意,各自去打官司。
这方面令狐兰有经验:赔钱多伤钱哪,那就打官司吧!
毕竟,上个位面,姐也没少打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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