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午在路边上,他找到了合适的树。适合当武器的木头,都属于生长速度比较慢的数种。他找到的是一棵大树,砍了一条侧枝下来,总算是没有谋杀无辜的生命。
拖着树枝走了几步,他觉得又累又饿。于是停下来吃东西,然后修整这条树枝。从树枝上砍掉的枝叶,占了一多半的分量。光溜溜的棍子,拿起来轻快多了。于是他就把菜刀放回了包里。塑料纸也从身上摘下来,本来也想塞回包里,但是塑料纸上也有血。他就把塑料纸折起来,塞进外衣的兜里,打算一块洗了。
肚里有了食物,脑子才能正常思考问题。
兰泽一路上都在想那些狼。
恢复正常功能的大脑提示他:狼好像是有领地的动物。
顺着这个提示,他的大脑迅速整理了遇狼以来的互动情况,然后作出了判断:十有八九,他是跑到狼的领地里过夜了。
至于那些狼是经常上破房子那玩,还是偶尔去溜达散心?他又不懂狼的心思。
狼们是不是想围猎他,还是愣没发现他在破房子里睡觉?他也没法知道。
所以呢?该说自己是运气好吗?享受了被礼送出境的待遇?
到了河边上,兰泽立刻趁着阳光正好,赶紧脱衣服。
他一件件衣服仔细检查有没有血污。好在只是外衣外裤染了狼血。外套的材质可以防泼湿,但缓慢流在上面的液体,还是多少有些渗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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