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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戴森原则 (2 / 5)

作者:吾道长不孤 最后更新:2023/9/13 2:21:21
        那不是“看着像集体癔症”,那就是这个时代特有的集体癔症——“恐惧强权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,不存在判例作为援引和补充。看似自由至极的规定,实际上是放纵了暴政者的权与力……”向山低头沉思:“戴森原则……到底是什么鬼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已经从威尔·格兰德道格的记忆之中知晓了所谓的戴森原则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以说,戴森原则就是这个时代的唯一法律,甚至是唯一道德。它只有六条,其中甚至还存在一条没有规定任何实质内容的“第零条”,且各条均只有少量的注释。在这个时代,任何不违背戴森原则的行为,都被视同是“允许”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第零条:所有没有明确拒绝遵守戴森原则、或没有明确违反原则行为的个体,均默认遵守戴森原则,接受文明庇护。戴森原则为人类文明唯一普世原则。任何不违反戴森原则的行为都应被许可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条:所有人类都有义务维持人类基因多样性。拒绝此项义务,将自动失去文明庇护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条:禁止损害他人生物脑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条:禁止制造、使用、销售成瘾类药剂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四条:私有财产存在且被保护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五条:允许且仅允许任何人以“个体向另一个体宣示效忠”的形式建立组织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此六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听起来像是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与无政府主义者会喜欢的玩意。尤其是最后一条……这是为了杜绝‘政府’这种具有自己意志的‘集体’出现么。具有这种政治倾向的人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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