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亲相爱”是一切的基础。“仁爱”便首先是有血缘关系之间的亲人相爱,然后才能推广到别人那边。由于群居动物的本能,人会天然爱着自己的血亲。
而书中作为例子的那个宗教也是如此。
由于这本书是“于千禧年之际,应书商邀约”才写的,所以主要也是以纪年原点的那位宗教领袖为基础桉例来分析的。
那位宗教领袖之前,他所信仰的教派就是如此。那个教派最开始,是“一个游牧部落的保护神”,以“万军之主”为代表的军事文化也渗透在这位神最原始的信仰之中。
而作为“部落的保护神”,这位神的信仰,所推崇的就是“部落成员之间的爱”。
“爱”,一群由血缘纽带、家庭关系维系在一起的人的爱,就是这个信仰的基础。
那位神是“忌邪的神”——“嫉妒邪恶的神”。虽然破坏爱的“嫉妒”是这个信仰之内的罪,但神的嫉妒却不一样。神像丈夫爱着妻子那样,带有独占欲的爱着信众。信众去信仰别的事物,即“邪恶”,他便会“嫉妒”。
而这一信仰还天然提倡“爱邻人”——因为对于游牧部落来说,“邻人”乃是关系稍微远一点的家人、亲人。
这支以“希伯来”为名的游牧部落,即使到了后来的文明时代,居住在城市,也坚定的要与同族居住在一个社区,只与同族做“邻人”。
这种类似于“宗族”的家族爱,便是如此根深蒂固。
这种信仰,是坚定的“不传外邦”。对于这一支族裔而言,这份信仰是他们独有的精神财富,是他们私有的瑰宝,不能赠给外人。
虽然有一些没有希伯来血脉的人也为这种“爱”的教义所吸引,但是却不能真正融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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