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人力气和蛮牛一样,如果不是白御也经常锻炼,加上用了些巧劲,还真控制不住对方。“放过这名小姐,不然我也不清楚会发生什么。”
“这么喜欢英雄救美......”二哥冷笑一声,日日在刀尖舔血哪里会怕这点威胁,刚想叫黄毛把这小娘皮拖走,脖子上传来的冰冷触感,打断他的思考。
锋利的刀刃闪着寒光,脖颈上的动脉被压迫,只隔着薄薄一层皮肤,在刀锋处鼓动。
“万一不小心,真会出血。”
英雄登场,舞台又重新开场,周围的人渐渐聚集,品论着主角的英勇无畏,配角的不自量力。
看到暗处蹲着几个平时被使唤的小弟,二哥几乎把牙给咬碎。他是不怕死,能混一天是一天,但这么给帮派蒙羞,不仅无法树立威信,等他的下场只会是生不如死。
二哥在道上混的久,不要命,不信命,也比一般人更能忍。看到形式不利,他硬生生忍下这口气,即使全身血液叫嚣着,要给这个崽种一个难忘的教训。一字一顿,每一个音节都从胸腔里迸发,让二哥恨的血往头上涌,“放、人、就、放、人。”
如果目光可以杀人,白御已经死无全尸,成为一摊低贱的肉泥,还要被他踩上几脚!
...
惊险逃生的女人,连忙跑到白御身边,抑制不住地小声抽泣。衣衫凌乱,妆在脸上晕成花花绿绿的一团,后怕感如影随形。
她以后再也不敢,一个人出现在酒吧这种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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