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是不知道这个案例,但方才就是忍不住,想要这么做。
“我们现在是在外面做事,京城里没有人策应,如果对方栽了什么罪名给我们,我们很难扭转局面。”张枫说道。
同一个事情,不同的描述,就会有不同的性质。
征用粮商的粮食,别人可以理解为抢劫,并且说你趁机为自己谋取了利益,想谋取民心……
只要想怪罪,有的是理由。
何况,这确实不合律法。
没有任何一条律令之中,有说过,可以在赈灾时强行征用商人的财物。
也不可能有这一条。
如果有,一定会有人在赈灾的时候,刻意“劫富济贫”,到时候人人自危,没有人愿意做这样的肥羊。
一旦将商人逼迫过甚,他们可什么都做得出来,卖国都是轻的,做带路党也大有前车之鉴。
而且这也不利于商品与货币的流通,国家会越来越穷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