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要是秋粮再遭灾呢?你想过没有,怎么补系省钱物的窟窿?”
李参沉默了一会,沉声道:“天道有常,不会如此——如果有事,我一个人担了就是!我终究不信,这里能够旱上一年!”
听了这话,徐平不禁笑了起来:“不会旱上一年,你就不怕旱半年涝半年?你还是听我说,天灾不是人祸,你也不是把钱粮自己吞了,没必要像赌徒一样,输了更加要回注,到最后无法收拾。惟今之计,沉下心来,先把这你放青苗贷的地方,到底遭灾情况如何,会亏欠多少,都一一统计清楚。三司也不会不近人情,实在不行,我会帮你说话,大不了宽限你一年两年,把挪用的钱物补上就是。”
李参没有说话,这不仅仅是关于自己政治前途的问题,也是关于自己的施政措施到底合不合理的问题。按徐平所说,差不多就是承认青苗贷失败了,这他一时无法接受。自中唐以后有了青苗贷的雏形,到李参才算是发展成熟,怎么能够半途而废?
青苗法,听起来很美好,又能够帮助小农户渡过难关,又能够打击乡村大户利用高利贷兼并盘剥,官府又有收入,一举多得。但现实很残酷,小农户能够得到多少好处很难说得清,乡村大户总会想方设法把损失转嫁出去,官府要想有收入,必须是以盘剥农民为代价。这中间的差异,就在于贷款不是没有成本的。
按照商业行为算经济账,就必须要计算成本,官府认为没有成本,那成本就必然要被转嫁到民间去。这是经济现实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
徐平从心里是反对青苗贷的,也反对针对小农经济的任何金融措施。除非是让小农户变成大的田庄,增加了抗风险的能力,不然的话,对农业的扶助宁可使用减免税收和直接或者间接发钱的方式。农户可以直接得利,官府的政策成本也最低。
看李参的样子,徐平知道自己一时说服不了他,叹了口气道:“不要多想了,你在河阴县这些日子,不要再想着什么青苗贷,更加不能再多发。至于这一季会赔掉多少,统计清楚,就算三司拨下来的救灾款。”
说到这里,徐平想起自己给李觏写的那封信,顺手拿了起来,正色道:“接下来你在河阴县要做的事情,有以下这些。查清楚河阴县到底有多少客户多少主户,五等户各自占多少,多少人能够正常年景维持生活,多少人不能维持。又有多少人正常年景可以维持,但一旦遭灾就无法支撑。如果无法生活,他们是怎么渡过遇到的暂时的难关的,是向大户借贷,还是变卖资产。这些主户和客户是从哪里来,来乡土生土长的占多少,外来的占多少,是怎么变成主户或者客户的。”
说到这里,徐平喝了口茶:“你先把这些事情搞清楚,再谈其他。这半个月我会在黄河沿岸视察河道,半年月后你写一份书状给我!”
(备注:历史上青苗法是由李参先实行,王安石跟上,最后才作为变法的重要内容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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