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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1章 大案 (2 / 3)

作者:安化军 最后更新:2021/12/9 3:37:06
        李参答应,马上就派人带着河阴县的人出去安定人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徐平最担心的,是蒋家的人犯了事被抓的消息传出去,租种他家土地的人心里有了想法,导致误了秋粮的农时。蒋家的人被抓了,租的他家的地怎么算?每年的租子是不是还不变,到时候交给谁?这些都会引起租户的人心动荡。甚至有的人可能就有了不切实际的想法,种的地是不是就会从此变成自己的?

        徐平并不关心蒋大有一家,更加不关心他家的资产受到多少损失,他真正在意的还是地方的稳定。一个土豪犯了事死就死了,最重要的是善后。

        问过了李参对河阴县善后事宜的安排,徐平又道:“这案子你是准备怎么审?是把人犯押到孟州,还是从州里调官员到县里来审?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参道:“回待制,下官以为,初审还是放在河阴县为好。一是人犯本就已经被抓在这里,要找人证物证,也是这里方便。再一个此案对地方牵涉太大,容不得半点马虎。前两****已经让州里录事参军带了人来,料理河阴县的一些事务,既然现在又出了这案子,便就让司理参军再带人过来,一起在县里把案子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此也好,你只管去安排,有什么事情尽管跟我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参应诺,自己去安排人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审理案子是地方上的事务,徐平也只是过问一下,并不能干涉太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按制度案子的初审一般是由司理参军主持,然后再由其他幕僚官复审,最后由判官判决之后呈给通判和知州同意。所以一般的州府都有三个关押犯人的地方,判官推官属下的军院和录事参军等官员属下的州院,再一个便是司理参军属下的司理院。

        鞫谳分司是指审理官员和判案官员分开,审者不判,判者不审。按正常的程序,编制齐全,应该是司理参军审案,司法参军检法条,判官和推官判案,最后由知州和通判一起定谳。实际上很少有州府编制齐全,属下的幕僚官大多都有兼职,再加上手上可能有其他案子,审案官员和判案官员经常不定,只是程序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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