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大早。
诺半颁布了‘黑风律’,律令一总共有七条,基本都是围绕最基本的几条做出的规定,比如不允许抢劫,不允许盗窃,不允许杀人等等。黑风部的成员以前都是游散山民,相互之前为了抢夺食物经常会动手,抢劫盗窃更是家常便饭,融入进黑风部以后,这些习惯也被他们带了进来。
人少的时候还不觉得,现在部落走到这一步,混乱带来的恶果立马显现了出来,刚刚种植下去的种子,还没生长就被人挖了,辛辛苦苦在大山里面打猎收获的猎物,一回部落就被人给抢了,各种事件层出不穷,弄的整个黑风部是一团糟,别说发展了,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个部落都散架了。
律令是诺想出来的办法,为了震慑所有人,诺一下子抓住了四十多个人,把这些人力做了典型,又让人传令,把他们带到了黑风部中间的祭祀平台,通知全族过来围观。
“吾奉黑风之令,崛起于群山之间,本欲带领大家走出黑山,建立部落,让外界之人知道我大山之民不是野民,十万大山也不是他们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的地方。”说到这里诺在高台上环视了一圈,发现下面的人都被被这个场面给镇住了,便继续说道。
“可是有些人!他们不尊律令,违逆黑风的意志,想要阻止大山子民的崛起。”
说道这里诺一挥手,最初的黑风部成员押着一群人来到了高台之上,强迫着他们跪了下去。
“你凭什么抓我?我们不加入部落了。”
“让我走,我们都是大山的子民,你有什么资格抓我。”
这些野民,骨子里面就和鬣狗一样,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秩序,更不知道什么是律令,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,从来都不会思考这么做对不对。诺是野民出生的,自然知道如何才能治住这群人,对付这些人,所谓的仁政完全都是笑话,仁慈会被他们当做软弱可欺,唯有威慑,才能让他们铭记于心。
“私抢同族,违反律令第三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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