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着经典的白色连衣裙,死侍迈着猫步走出了几十米,鉴于忘了带高跟鞋的缘故,他刻意加大了腰肢扭动的幅度,以期达到更完美的摄影效果。
但结果就是,他看起来像在扭秧歌,就差那喜庆热闹的BGM了。
“等等,我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事。”
韦德停在了原地,他看着画廊天花板上的华丽吊灯,摸着下巴回忆着:
“我记起来自己为什么在这里了!是因为接到了一单生意,有人给我发短信,说他生活在噩梦里需要帮助,所以我睡醒之后,觉得应该在婚礼之前把任务清理一下,所以才到了这里。”
“至于之前为什么忘记了这么关键的信息?你们真的要和我这样可怜的脑癌患者说记忆力减退的问题吗?现在能记起来已经算是运气好了,因为我还是想不起来昨天晚上我吃了什么东西。”
“唔,这么说来,我应该先去找委托人,而不是在这里看画,虽然这些画都和我有关,看上去有点奇怪,但我可是主角啊,所以这很正常。”
想到了就要去做,雇佣兵向来都充满了行动力,他脱掉了罩在制服外面的连衣裙,随后在口袋里掏了掏,取出一支白板笔来。
就在他的身边,一副油画的内容是电索和青少年负音波弹头跪在他面前,媚笑着给他擦鞋的场景,死侍摇摇头:
“如果这是梦,那么一定不是我的梦,我和他们可是朋友,这不是正常健康的友情关系。而且我们也不是NBA球员,有着新人给老人擦鞋的职场潜规则,我讨厌潜规则,因此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,老师就说我有反社会倾向。”
“看看周边的环境,太黑暗了,这雇主可能和表哥一样是DC来的......”
一边四处张望着寻找委托人,死侍一边喋喋不休地自言自语,他讲到这里的时候,又突然发现自己有点记不清什么是‘社会’的定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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