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维尔领主的底子还是不错的,在获得旧日之力的加持后,飞行速度更快了一筹,他消失在原地的时候,死侍手里还拿着超大黄金酒杯发呆。
他低头闻了闻杯中之物,看到血肉混合液中有几条类似蛆一样的触手在狂舞,不由地嫌弃撇嘴。
“真是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啊,第一次见到送死还这么主动的。”他把杯子里的血浆倒掉,把金杯自己收了起来当作战利品:“卢瑟,看来是我表哥那边的计划要结尾了,你还要跟着过去吗?好像没必要了啊,这什么领主是死定了。”
穿着紫绿战衣的卢瑟平静地从门外走了进来,他开始搜刮马维尔卧室里的东西,平静回答说:
“不用了,我对丧钟很有信心,不过他的计划还是比我的计划快了一步,啧,就差几秒钟,也罢,咱们捞点好处就散伙吧。”
曾经他觉得丧钟就像是鬣狗一样,只会在事件中攫取好处的卢瑟,最终自己还是变成了鬣狗的模样。
回想起曾几何时,卢瑟也阔气过,从来不搜索尸体,也不捡别人的装备,更别提抄家了。
但现在,现实压垮了他的腰,果然还是杀掉别人后捞取好处最快,能变富变强的方法果然都被记在刑法里了啊。
不过他还是有着底线的,什么黄金酒杯,黄金烛台,黄金鞋拔子之类的东西,他都不要,他不缺钱,那些东西都让死侍拿走。
他想要的是魔法道具,看不懂的书籍,拥有能量的物品。
也正好,两人各取所需。
“那你说给我在哥谭买房子的事...你看?”死侍凑近了一些,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屁股。
“放心,我卢瑟说话向来算数,更何况只是一套房子而已。”光头十分大方地回答着,同时把一个发光的偏方三八面体拿在手里端详,塞进盔甲的储物格里:“你想要这里的什么就自己搬吧,我看还有些值钱的硬通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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