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什么也做不了,因为你受雇于小丑。”蝙蝠侠一手掰着贝恩的大手,另一只手在身后为不可察地摆动了一下。
贝恩呼哧呼哧地喘着气:“该死的疯子,你们都是!不过虽然我不能杀了你,也不能再掰断你的脊椎,但至少可以让你痛苦!”
说着,他把蝙蝠侠举在了空中,空着的手握成拳头,朝着那黑色的腹部猛地一拳。
殊不知,这一切都落入了蝙蝠侠的预谋。
蝙蝠知道了贝恩的雇主,也知道了他作为佣兵肯定不愿意招惹小丑那样的疯子,那么小丑的指令必然是需要把自己完好又清醒地带到疯子剧场里。
那么用言语羞辱贝恩,激怒他之后,诱使占据优势的贝恩发泄怒火,他会怎么选?
不用说太多的言语刺激,两人之前的过往只要回想起来一点,贝恩自己就会生气。
贝恩能怎么办?掰断蝙蝠侠的四肢?不行,没有战斗力或者行动能力的蝙蝠侠不是小丑想要的。
打头么?以贝恩的力量,哪怕蝙蝠侠有头盔防护,脑袋不会爆开,但至少也会昏迷。这同样也不是小丑想要的,一个对外界失去应激性的人同样没有意思。
那么贝恩能选择的折磨手段就少之又少了。
他向来不使用任何武器,或者说那煎锅一样大小的拳头就是他的武器,而想要通过这种钝器达成小丑的种种要求,而且还要让蝙蝠侠感受痛苦,那么只有一个选择。
任何学过拳击或者类似硬功夫的人,都知道攻击敌人的软肋是最能让人痛苦的手段,漫长锻炼中,这会成为武者的本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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