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去阿卡姆找奥斯蒂·弗莱尼根。”就在他们思考的时候,苏明直接给他们指出一条明路:“代号捕鼠者,我叫他老鼠德鲁伊,他能够操控老鼠,而且对于什么地方肮脏了如指掌,我们代表正义联盟给他提供一份治疗协议。”
捕鼠者是个非常不起眼的小反派,以前是在哥谭靠灭鼠为生的人。
算是灭蟑螂,灭白蚁那些人的同行,他每天开着画有老鼠的厢式面包车穿过大街小巷,辛勤谋生。
给居民家里灭鼠,有时候还会接受市政府的雇佣,去下水道里投放老鼠药,控制城市中老鼠的繁衍速度,这工作一做就是二十多年。
只不过经常在黑暗的地方行走,黑暗就会找上你,你想做好人也不行。
有一次他在灭鼠过程中遭遇了街头火拼,有人在他面前被杀,溅了他一身血。
偏偏这个时候警察也赶到了,坏人都跑了,只留下被吓傻的他,于是警察不由分说地把他抓了起来。
那个年代戈登还没有上位,布鲁斯还在外游历,这种人赃俱获得案子有什么好说的,更何况他被捕的时候手里还拎着几十个老鼠夹子,一看就是打算折磨尸体,太变态了!
你说你没杀人?闭嘴!上刑!
当年的哥谭就是这么黑暗,警察为了结案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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