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只是命中后脑的第一枪就杀死理查德了,偏偏要把他打得稀烂,是要给自己示威吗?
金并已经被愤怒压迫到了理智的边缘,甚至立刻就想发动人手把几家嫌疑人全杀了。
但他骤然冷静下来,他并不傻,不光自己目前的实力不支持同时向那么多家族开战,而且这件事蹊跷的地方很多。
他转了个身,看向身后的另一张台子。
那是一具清洗了血液后有些发灰的黑人尸体,十分肥胖,死后的液化脂肪已经从弹孔中流淌了出来,黄色的液体在低温中凝固在停尸台上,一股腐臭混杂着劣质化妆品,毒品混合着尸体清洁剂的味道扑面而来。
她是个至少有六十岁的黑人大妈,双腿皮肤上有一片片花朵般的瘢痕,很显然,这是一个街边常见的下等妓女,还是有病的那种。
但她身上的弹孔和儿子身上的弹孔是大部分吻合的,也就是说,当时他的好儿子,正趴在这么一个丑陋恶臭的女人身上耕耘,结果有人来到床边,居高临下把两人都杀了。
这根本就说不通,先不说金并给儿子配了那么多保镖,再说他今年才八岁,怎么可能有接触到妓女的渠道?
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陷阱,小孩子都贪玩,如果初尝禁果更是不分对象的,儿子应该是主动甩开了保镖和妓女幽会,被人抓到了机会。
那么,谁介绍了妓女给他,谁就是最大的嫌疑人,沿着这条线大概率能找到仇家。
口径的子弹是军用枪械,根据弹着点来看凶手使用的是自动步枪,纽约城里想弄到那种东西还是有些困难的,沿着军火这条线去查也是个办法。
但那都是将要进行的事情,而现在有些人就可以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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