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明遇心中苦笑,全旭已经恨透了江南士绅,他只是怕承担虐杀的恶名,要不然以皇家陆军的实力,只需要随便调一个师长,率领六个旅南下,就可以轻松拿下南京。
可问题是,全旭一直没有出动军队。这很不正常,自从天津战役之后,第十六师全歼灭了阿巴泰所部,事实上,第十六师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也就意味着,第十六师完全有实力可以迅速南下。
全旭如果当时下令,现在第十六师可以早已拿下了南京。
就算不用第十六师,也可以用驻守在河南的第七师,这个第七师与第十六师不一样,第七师是全旭的嫡系中的嫡系,以全家庄镇的庄户组建而成,兵强马壮,实力相当强。
无论是第七师,还是第十六师,就有足够的实力,可以横扫洪承畴麾下的二十余万大军。
就在阎应元准备向全旭请战的时候,总参谋部的命令终于下达下来,不过这个命令只有四个字:“便宜行事!”
便宜行事,是古代圣旨里经常出现的一句话,专门给封疆大吏,或一方节帅,意思是不必请示,自行决断处置。
也就是说,全氏朝廷把出兵或不出兵的决定权,交给了阎应元。
阎应元几乎没有迟疑,直接下令道:“沈其丛!”
“卑职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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