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的妃嫔制度上承唐宋,下启满清,但总体上处于不断变革之中。
所以明朝并没有像汉唐那样严密规整的妃嫔等级名额制度,大致上可以分为皇后、皇妃、皇嫔这三个等级。
明朝同样遵循我国历史上大多数王朝的皇后制度,同一时间内只设一位皇后,皇后地位极为尊崇。
通常情况,妃嫔对皇后既需要执妻妾之礼,也需要执君臣之礼。
而明朝皇妃在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三个等级,分别为皇贵妃、贵妃、妃。
其中皇贵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后,也并不常设,其人选多为皇太子的生母或者是圣眷深重的宠妃。
贵妃在明朝初始也并非单独的妃嫔等级,作为妃的第一号位,与贤妃、淑妃等同属于妃级序列。
但随着历史发展,加之本身隐含“群妃之首”的寓意,贵妃地位逐渐上升,在宣宗朝取得有册有宝的待遇,实际上已经分化成为一个新的等级。
而明朝皇嫔的划分则以明世宗为明显界限,世宗以前沿用昭容、昭仪、婕妤、美人等九嫔旧称,册命上也没有定制;待世宗时重新定制,规范了册封仪式,确定九嫔地位完全平等,并规定九嫔各自拥有相应的位号。
明朝对于妃嫔之下的后宫女子是没有官阶的,通常为昭仪、婕妤、美人、才人、选侍、淑女等。
总之,明朝皇帝的妃嫔中,除皇后与皇贵妃外,别的妃嫔在人员上并没有定额,看皇帝的心情与爱好。只是为了区分方便,皇帝通常设立位号来对各位妃嫔进行区分,每一个位号在同一时期同一等级只能共一位娘娘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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