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的军制规定,常备军由两百万“军户”提供。即每户出丁男一人,代代相因不变。
设立军户的目的,既在于保证兵员的来源,又在于保障民户不至于因战争动员而受征兵的影响。
这制度从一开始流弊便随之而来。
因为民户被编入军户,大部分出于强迫,即便出于自愿,常常也是基于权宜之计没办法。
以致于,各个驻兵的卫所刚成立不久,士兵逃亡与换籍的事件便已层出不穷。到后来,各卫所的土地,不少都被各军户抵押或出卖。
再加上常年以来,除了北方,绝大部分地区都太平无事,因而一个卫所的实际兵员,往往比编制的少得多,在退化最为严重的卫所中,竟只有规定编制的百分之二三。
而且有限的士兵还常常被军官当作营造和运输的劳工,再不然就是留在家里充当仆役。
可见大明两百万常备军的水分。
而与之相随的是糟糕的供给制度。
大明军队的粮饷补给基本上来源于地方政府的侧面供应。
理论上户部是国家财政的中枢,应该统筹全局,但实际上却类似于一个大型的会计机构,只是在账目上监督各个机关和各个地方政府的出纳。
各个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数额将粮饷交给附近的军事单位。这就导致一个府县可能要输送粮食及银两给不同的卫所,而一个卫所可能接受十几个府县送来的粮食与银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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