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全国矿产资源属于国有,任何私人哪有权利开采?挖到了矿最后不是还得被国家没收吗?
第二,派孙暹督工……怕是不妥,无论是冯保还是张居正,对孙暹这个人都没有什么好感,在他们眼里孙暹是个不学无术只会拍马屁的人。
然而,朱翊镠这时候主张,先不说道理,自然有他的考虑。
首先孙暹是一个免费劳动力。虽然孙暹不学无术,但他既然能混到司礼监随堂太监并负责甲子库这个份上,自然有与众不同的地方。
会拍马屁会用人会看人眼色,这些孙暹至少很在行。
其次,由孙暹去,最后找到并勘探处来的矿山、油田可公可私。
如果勘探开采出来时,皇帝依然是万历皇帝,那给国家好了;可如果皇帝是他朱翊镠,那不就成他的吗?总之无论皇帝是谁,对国家皆为有利。
至于投资,朱翊镠这个时候可不想花自己的人力物力,最多破点儿财,给孙暹一点儿钱。
让孙暹自己去当地招募人手。
然后让湖广巡抚和荆州知府分别签署一张许可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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