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《出佃煤进盐出人来牛往路径暨取泥水合同文约》,指的是,路也已经被地主占了,想要运煤、运盐,走路、人来牛往,打浆和泥,也得交钱。
如《出佃笕路阴阳过径合同文约》,指的是输卤管道,要走的地方,也早已经被地主占了。要建那些输卤管道,走多远,也得交钱。
这些,说得好听,都是大顺百姓“私有意识觉醒”的体现,风能进、雨能进,资本要用得花钱。
说的难听点,就是资本的过头了,过到封建了,叫人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。
以刘钰这种“根本不是大顺人”的视角来看,这河滩、河坡、空地、荒地,凭啥是地主的?
而以现在标准大顺人的视角来看,道路、土地、河流、河滩,属于私人所有,简直理所当然。
除此之外,还有盐井的合同,也是五花八门。有子孙永佃的、有二十年租期的、有后续分红的、有土地入股的、有土地质押换押山银的,等等等等。
比之东南那边叫人头疼的田皮、田骨,实在是复杂的多。
而这些种种,是否影响盐井发展?是否提升了盐的成本?
这是显而易见的。
这一次牛从昀要直接出圈地规章,要的就是把土地的租约简便化,甚至是以朝廷强制的手段,强行购买土地的使用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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