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无力调和雇工和资产者之间的矛盾。
除非是后者的矛盾达到了一定程度,旧的统治阶级和统治手段无法照旧统治的时候,一个能够调和此种矛盾的国家就会诞生:
这个国家可能叫大顺,也可能不叫大顺,但肯定不是现在的大顺。
也不仅仅是“奴工”、“压榨”这些黑暗面。
《大顺律》同样无法解决巴达维亚这边的股份制、雇佣合同、产权所有、私产保护等等一系列新问题。
所以不论是暗面、还是亮面,巴达维亚的高层华人,都不希望大顺的统治延伸到巴达维亚。
在大顺的本土,旧有统治阶层的实力强大,他们无力反抗,也无力如同欧洲同行一样,能摁着皇帝的脑袋要求答应他们的条件。
所以在远离大顺的海外,他们也不希望大顺的手,彻彻底底地伸过来。
除非大顺这边明确给出了日后如何统治南洋、如何保护他们利益的条件。
一来红溪惨案并未发生,这些人并不知道荷兰人的危险;二来屠杀未发生的情况下,七省共和国的法,也确实比封建大顺的法,更适合他们这些金字塔顶层的华人。
种种因素下,连富光觉得,自己要做点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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