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父亲、岳父大人,如果是这个价的话,肯定是赚的。我也不说假话,这里面的利大得很。但这个事儿,我觉得还是再上奏陛下说清楚。朝廷必须要明确一件事,那就是这个垦殖公司必须要作为一个整体,作为一个虚化的人。”
“既然全都承包了出去,在虾夷的一切活动,均视为这个虚化的人在做。这个虚化的人如果犯了错,朝廷是要按照法度追究的。”
“但这个虚化的人,和那些投钱的、实在的人,不能是一回事。”
“里面的股东犯了事,不能牵扯到公司。尤其是在勋贵带头入股的情况下,这件事不说清楚,勋贵带头反而就成了坏事了。”
有些话不必说的太直白。在这个有株连九族的时代里,勋贵站得高,一旦跌倒跌的也狠。
大顺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开国因素,开国之后并未大规模屠戮功臣。但之后,勋贵跌倒的也有不少。
到时候万一牵扯太多,犯事的勋贵又是公司股东,只怕朝廷直接把公司没收了。
这是刘钰一直想说的事,之前在松江那边属于皇帝特许,刘钰用个人信誉作保,而且那里的商业氛围也更浓一些。
加之贸易公司只是涉及到外贸,虾夷开发却涉及到大顺朝的命根子的东西:土地。
既然皇帝想让勋贵带头,或者想把勋贵的钱往边疆扔,那么这就是一个趁机说清楚的机会,最好是出台法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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