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规定哪些是只能官营的,但官营一缺资本、二无管控能力、三则贪腐过多、四则官员根本不足行政成本太高,那就拿出去一些承包出去。
山海、河川、矿山,理论是都是朝廷的。
比如蒙元时候的某个水银矿,承包给个人,每年按照约定的数目给朝廷多少水银,剩下的归自己。
那时候还不是银本位,很多还是实物税。
到了现在,基本算是银本位了,水银也好、铜铁也罢,全都折算成银两承包就是。
松江的贸易公司,算是开了个头。
理论上就是朝廷把关税折了个价,包给了贸易公司。到底赚了多少,朝廷也不管,只要你把每年的垄断费交齐就好。
这东西算是个双刃剑。
用来管农业、搞农业包税,那是嫌死的慢了。
但对于原本就管不了的走私等而言,这又是有效的,可以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。
大顺在贸易公司上得了经验,朝廷也赚了便宜,这一次在开发虾夷、移民鲸海的问题上,也准备试着办成一个实验区,尝试恢复宋时的买扑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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