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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德哥尔摩。
瑞典的国会是与别处不同的:都是分成等级和党派,开会的时候比谁的嗓门大,假装可以做出决定国策的决定。
等级院却不同,他们分为四个等级,多出了一个农民等级,因为瑞典的农奴制和封建制并不完整,超过一半的农夫是自由农民,而非隶属于贵族庄园。
国会召开的时候,议员们商定法律和税收——这是1723年女王王夫上位的妥协,之前是没有的——议员们会按照指定的税收标准盯着,谁违反了谁就下台。
法律和税收,并不是国家的全部内政和外交,真正治理国家的,也不是这个乱哄哄的议会,而是一个75人的秘密委员会,以及一个在议会休会期的参政院。
贵族、僧侣、商人和小市民、农民,虽然都有四个等级的国会议员,但75个参政院秘密委员会里,并没有农民的存在。
曾经的女王的丈夫、现在的瑞典国王弗雷德里克伯爵,是真正主持国政的九人参政会中,唯一有两票的人。
不过自从1723年新法否决了双王共治和绝对王权制,将立法权交给国会之后,国王便忙着找情人和生孩子——正妻无所出,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。
反正他是神罗的伯爵,自己在神罗有封地,王室开销不用看这群瑞典人的脸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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