汤若望、南怀仁之《灵台仪象志》
爱拉斯谟之《交友格言一百条》
徐光启、利玛窦之《几何原本》
李之藻之《圜容较义》
熊三拔、庞迪我之《克制七宗罪与儒、墨之义》
胡敬辰之《檀雪斋集》
克拉维屋思之《浑天盖天通宪图说》
除此特许解禁之书目,凡涉及实学、西学之书籍,均需送报中华之枢密院审核、枢密院返送日本国幕府处审核。
于理、于器之书,非得解禁不得私自携带。
附表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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