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美市场条件下,理论上,只要利润够,那么一定会有人去卖的。
但问题就在这个“完美市场条件”是否存在?
散商买的官盐,运转到湖北,周转多久?资本是否充足?利润几何?
私盐本来就存在,私盐在那卖,卖不出去官盐,收不回本,是否还会再去?
这个时代和后世最大的区别,就恰恰在这个运输成本、周转周期上。
这是一个问题。
第二个问题,搞盐纲法、搞窝商的另一个目的,是集体运输,方便查走私。
现在搞小商人入场,三百斤一船、五百斤一船,今天走、明天走,这走私不得走飞了?
查的过来吗?
大顺的官员不懂太多的经济学术语,可不代表他们不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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