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里汶的雷珍兰,是自己的老丈人;安汶的甲必丹,那是自己妹夫;苏拉威西的武直迷,那是自己堂弟……号称从马六甲到安汶,凡有华人聚居处,自己去哪都是跺跺脚华人震荡的人物。
然而,若真实朝廷下南洋了,自己算个屁?
这荷兰的巴达维亚总督,若以天朝比荷兰,掌管一方的总督,怎么也得是个一品大员吧?自己平日里也在这位一品大员手底下听差。
可换成真正的天朝呢?一品大员是自己能见到的?只怕是来个七品芝麻官,自己也就是个有钱的大肥羊而已。
眼前这位王大人,虽也不知那枢密院、参谋部是什么东西,可显然也是个官儿。
自己浑身全是屎,还巨有钱,这不是自寻死路是什么?
朝廷要办自己的理由,可多了去了!
自己是巴达维亚的甲必丹,这个理由够不够?
不够的话,自己是包税人,民怨颇多,朝廷可是最喜欢杀一些人以安民心的。评书话本里常有这样的故事。
要是还不够的话,自己当初举报过连怀观。谁能想到,他瞧不上的义军,居然和朝廷搭上线了?人家连怀观衣锦还乡的时候,那还不得报复自己?只怕连怀观心想,得亏老子跑得快,要不然因着你的举报,老子就要被五马分尸挂在教堂屋顶了。
再说了,自己还有百万家财。在巴达维亚,还有荷兰人赏赐的土地,还有十几个糖厂,七八个香料丘,赌场、高利贷。正所谓,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便是前几个理由都不成立,怕不是朝廷也要找个理由抄自己的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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