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时,大顺对南洋的态度,是原材料产地加商品倾销地,不会搞荷兰那一套遏制生产力发展的手段。
加之大顺对南洋的统治力,可比荷兰强得多。距离因素在那摆着,传统因素也在那摆着,还有东南亚地区海量的华人人口基数。这都可以省下大笔的镇压费用。
以及,大顺还有一些这几年新发展起来的商品,可以售卖。还有就是中荷贸易公司,没有一个“巴达维亚”这样的地方派掣肘。
总归,天然的、人为的各种优势,使得这次贸易合作的利润,不会太低。不说东印度公司那将近20%的利润吧,12%左右肯定是没啥问题的。
但康不怠在谈判中,给出的第一个报价,是荷兰股本占30%,监管期年回报率为8%。
方便还价。
毕竟,这件事,不是大顺把炮舰开到阿姆斯特丹,自己攻下了要塞,逼着荷兰签条约。
大顺不吃东南亚,谈判里能把东南亚退回去,这叫谈判筹码;大顺自己直接把东南亚加锡兰给吃了,还把荷兰东印度公司祸害死了,这就没多少筹码了:大不了一拍两散,荷兰不和你大顺打交道了呗,你还能打到阿姆斯特丹啊?
大顺一点不想双赢,谁不想吃独食啊,可又不得不双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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