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要一死,他老婆是英国的长公主,他又是世袭执政,那么摄政执政官肯定就是他老婆。
英国的长公主,会和他亲爹兵戎相见、废除英荷同盟条约吗?而且这位长公主,又是出了名的歧视荷兰的文化。
她只想当王后,只是当时一堆新教国家里找不到太合适的,而她也不可能去找天主教国家的,所以才和她口中的“长得像狒狒”的威廉四世结婚,为了为后代抢到英国王位的宣称权,假孕的时候还往英国跑,孩子必须出生在英国才能有继承顺位。
因为英国王位继承是有基本法的。
基本法第二条明确规定:与罗马天主教徒结婚,都应按照前举法令所规定和确认的情形,丧失继承的资格。
而第三条又明确规定:凡生于英格兰、苏格兰或爱尔兰之外的人,没有继承资格。
这样一个一门心思琢磨贵族那点宣称心思的女人,指望她能干一番第四次英荷战争这样的伟业,是不可想象的。
一个脑子明显停在中世纪的女人,是不适合在欧洲风起云涌的年代干大事的。
而且,奥兰治家族的基本盘,是荷兰的“反动”派。行会、小农、贵族,他们设想的荷兰是恢复三代之治那样的反时代而动的思想,是退回中世纪晚期。
大顺要合作的,是荷兰的大资产阶级、大金融家、大商人,是要摧毁一切中世纪残余的人。
相对于那些“反动”派,他们并不是对立面的进步派,而是保守派——这种力量在大顺,算是进步派;在现在的荷兰,是保守派;在一百年后48年的荷兰,是反动派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