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时氛围,与摊派形势大为不同。反倒是内部的人都想多认购一些,奈何额度着实不多。
本就只需要3500万两左右的股本,这里面还要预留一批给皇帝和京城里的,分出去一些给荷兰人以免吃独食,再弄出一些由散户抢购,真正能在这里分的份额,也就剩下了千多万两。
听上去好像挺多,简直是大顺一年的财政总收入。但于这里,不甚太值得一提。
而且这还是刘钰故意均摊利润、提高股本用于前期投入的缘故。要不然,这个数额还得砍半。毕竟大量花钱的基建,荷兰人留下了极多。
这里面如果完全按照商业规矩走,这些商人其实分的更少。
真要算起来,大顺海军打下的南洋,荷兰的仓库、港口、种植园、工厂、维修厂、印度港口、印度那边的荷兰转交的专营权等等,是否算过“国有资产”?
真要按照商业规矩,这些要不要折算成股本?
按照商业规矩,是要折算的。
但真要是折算了,那年回报率可就真没法看了。
至少,在大顺这边,是没法看了,可能跑到阿姆斯特丹还会有商人觉得回报率不错去投资,在大顺是绝对别想募到一分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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