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昆虫的形状与任重记忆里的蜻蜓十分相似,只是那身体结构分外结实,石头砸在它身上会发出如同金属般的叮当响。
像琉璃般的翅膀看着一副易碎品的样子,结果在一次扑向任重时,这翅膀掠过一株大腿粗的树干,轻易将其切断。
此外,蜻蜓那指头粗细的长足似乎也是合金材质。长足前段的弯钩倒刺锋利程度堪比外科手术刀,割在身上就像切豆腐。
别问任重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,他不想回忆。
蜻蜓,正是任重选择的突破口。
别看蜻蜓仿佛很恐怖,但任重在心中仔细比对后,却觉得它是所有怪物中最好对付的。
“小兔子”看着可爱,但奔行速度快若闪电,更关键的,是任重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该怎么对付这玩意儿,攻防一体,天衣无缝。
至于那潜伏在水洼中的电鱼就更过分了,他每次都没见着东西,便莫名其妙的被足下过电,烧得浑身冒蓝火,滋滋直响,死得更惨,更莫名其妙。
至于别的,就更猛了。
任重觉得虽然蜻蜓杀伤力不弱,但既然是昆虫,很可能有攻高防低的特性。只要自己运营得好,先给它整点伤,说不定有得搞。
二十余分钟后,任重从一小土坡下探出半个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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