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有的人不懂形势,越是偏远的地方越是如此。
南安县黄姓大族,有黄太兴向陈国梁等小姓索要积年欠租,因为太重,导致对方不给,最后吵了起来。
陈国梁等人索性把黄太兴赶走了,黄太兴大为光火,纠结了族人去复仇。
面对人多势众的对方,陈国梁等人躲避不及,三兄弟皆被围殴至死,众人还不满意,放火烧了屋。
其余人敢怒不敢言,此事闹到县衙,县衙管不了,上报州府,此事很快被耿定向得知。
还有人敢顶风作案,且如此恶劣,纵火烧屋,打死三条人命,耿定向直接调动卫所兵。
四百余卫所兵,和地方差役合计五百余人,全副武装进了南安县,到了地方索要杀人者,民堡不开。
“抗法者,以乱民论罪。”
官兵逼迫过甚,见推诿不过,宗族不敢鱼死网破,最后勉强开门,但是只让进官,不让进兵。
事情一来二去,闹了五六日也没有结果。
耿定向大怒,直接呵斥了知县,以及卫所主官,限期三日内捉拿凶手归案,否则上奏罢两人的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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