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,你做得可太对了!”这事铁定会上新闻的!
“那你们这是……”什么眼神?
“未晚,你是不是练过呀?”助理发出了好奇的疑问。
未晚眨了眨眼,面不改色,“没有,只是我平时喜欢锻炼,所以跑得快。至于鞋子……运气好的成分更大,可能是老天爷都看不惯那抢劫的人,所以才让我一下子就把人给砸到了。”
关于她一下子就把人给砸到了这一点,摄影师和助理倒是没有多怀疑什么的,这种事确实很难说。有时候可能就是那么的巧,就是砸了个正着,不奇怪。
“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爱运动的。我们还以为你平时的消遣大概就是刷剧,看看书书什么的。”实在想象不出来她会是个爱运动的女生。
总感觉未晚是那种……助理想了想,好不容易才想到了合适的形容词:大家闺秀。她就像古代大户人家里的千金小姐,每日就吟诗作画,弹琴下棋,什么都不用干,就负责貌美如花。特别是她还有很明显的古典气质,要是这发型再古风一点,真的没人会怀疑。
想起未晚似乎拍了一个古装戏,助理忽然很想看看,未晚的古装会惊艳到什么程度了。
“生命在于运动。”未晚说。
现代的话她可是学了不少的,这句话倒也是精辟。人活着就要不停的动,就连她这种已经成仙成神的人,功德完满也一样不能荒废修炼。
摄影师和助理赞同的点了点头,心里同时想着他们以后也得锻炼锻炼了。刚才未晚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跑得飞快,大气都不喘一下的。反倒是他们这些大男人,气喘吁吁,跟破风箱一样,实在是丢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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