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白就这样看着安承和他的朋友凑在一起说小话,慢慢吃完一只龙虾包。安承仿佛又变了一副样子,跟人嬉笑怒骂,乐在其中,他在任何环境中都适应得非常好,而且游刃有余。那是一个很有层次的人,总是能带来惊喜,就像这只龙虾包,咬破油皮儿,牙齿推开层层的馅料,最里面还卧着虾球,咬下去汁水四溢,鲜甜嫩滑。
半杯酒下去,感觉就上来了,酒吧里开始放一些劲爆的歌曲,彼此说话得靠喊,安承隔着一张桌子给季白讲自己当年的游学经历,如何纵情伦敦街头,又如何徒步冰川,很放肆张扬地笑着,领口都被扯松。
到了九点舞池开放,一伙人涌进去群魔乱舞。安承喝掉最后一口莫吉托,摩拳擦掌准备上去露一手。
“走走,”他催促道,“再不去没地儿了。”
“我不会跳,”季白看着他,笑得有点无奈。接触到酒精的安承变得有些可爱,那些理性的条框逻辑被压了下去,更深层的东西浮了上来。
“你不用跳,”安承打包票,“站着晃就行了。”
面对这样的安承,季白总是说不出拒绝,还在犹豫的时候就被人拽了上去。
去了才发现,不会跳的并不止他自己,大多数人都是跟着瞎晃,但是气氛很嗨,其实泡吧的精髓就在这里,情绪发泄到位就可以了,反正也不会有人看。
安承显然是会跳的,而且跳得还不错,他那件小皮夹克的袖口和肩顶处都贴了铜片,在炫彩的霓虹灯下闪闪发光。
季白人高马大,此刻紧紧贴着安承站稳,看他靠在自己身上跳辣舞。摆腰,推胯,一些看起来很暧昧的动作被他做得充满了力量,恰到好处的力量,少了些妖冶,但足够撩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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