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的,老百姓很穷,衣不遮身、食不裹腹。”
张新摩擦着下巴,“有个叫胡元的同乡,他之前想承包一个县的税收权,照顾他一下,就把巴蒂县分给胡元,承包费81万盾每年。”
271万盾。
“”
郑舟漫看不懂、猜不透张新在想什么。
做为承包人,不仅要把81万盾成本赚回来,还要赚到属于自己的利润。
特别说明的是,做为纳税人,本身就要负担属于殖民政府税金。
也就是每丘地纳税5盾。
以后,他们还要负担私人收税人的承包费和利润。
老百姓还有活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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