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这汉子,一身健子肉,满满当当,很难以想像,在奴隶当中,个顶个都是饿得皮包骨头的,而竟然还藏着一位这般雄壮的人物。
“此猛将也。”看这大汉,身量九尺开外,狮鼻阔口,虎背熊腰,虽身上只在腰际围了一条破羊皮袄子,然其龙行虎步间,配上那上半身裸露着在外的一身可怖的伤疤,其中自有一股子慑人的威势,就如一位百战猛将般,只一眼,就让李显喜欢上了。
“敢问壮士是何方人士?”
“回将军,某原天水都督郡蒙恬是也。”
“天水郡都督?”李显很是意外,在这千里迢迢的异乡之外,竟然还能碰上他大秦国的一个天水都督。
“天水蒙家奉前朝太祖之命,世代驻守天水郡,以护卫家国边疆,至恬此已历十六代人。”蒙恬昂然而答道。
看着蒙恬那一张粗犷,确又充满着自豪的脸,此时的李显,却是肃然起敬,身为如此世家的子弟,蒙家子弟确实是值得骄傲的。
敢问这天下千千万万个世家大族,又有多少世家大族会如蒙家这般,默默无闻的,就这般驻守在帝国的边疆,一住就是十六代人。
“蒙将军到这马里奇部落有多久?”如今李显要暗袭这马里奇部落,能够找到一位熟知这部落藏兵之地,那固然是最好的,而老天开眼,竟然还是送给了李显一位将军。
一个将军的俘虏和一个平头百姓的俘虏,这两者之间,对于李显的帮助,显然是身为一个将军的俘虏更能提供的帮助大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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