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的,或者与它们近战!”冯.冯克同意这个观点。
原因很简单,在坦克战中要进攻目标坦克并不容易,即便是对付速度很慢的“玛蒂尔达”。
因为当德军坦克绕道转向侧面时,“玛蒂尔达”坦克只需要转一个弯改变自己的方向,于是又是正面装甲面对德军坦克。
甚至极端情况下,“玛蒂尔达”坦克还可以像刺猬一样围成一圈,这样一来任何部位都是无法击穿的正面。
所以,如果不是坦克比敌人多得多而且占据先天优势的话……就比如刚才,两个德军装甲师对苏军一个坦克旅,再加上一个漂亮的伏击,于是在苏军完全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就能攻击到t34的侧后装甲。
但现在却是一个不满编的装甲师对一个坦克旅,而且苏军还有准备。
想要攻击其侧后装甲就只有近战,也就是闯入敌人坦克群中展开混战……这样的战斗对德军是有利的,因为德军坦克速度快且坦克乘员互相间配合好,步坦协同也更好。
至少冯.冯克是这么认为的。
所以,冯.冯克此时已打定了主意,如果没那么容易威胁其侧后的话,就应该当机立断选择近战。
“发现目标!”这时开在前方的先头部队向冯.冯克少将报告道:“距离一千米,一点钟位置!”
冯.冯克少将马上就从炮塔里钻了出去,然后举起望远镜朝先头部队报告的方向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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