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叫沈明礼,是十里铺盐店的掌柜。
“今年三月初八,我胞弟连襟皮家屯的皮三桂,要去景德镇贩瓷碗,没有本钱,向我借纹银三百两,说好三个月即还。我念他是拐弯亲戚,便应诺解急。次日一早让我店里学徒工胡小二送三百两银子给他,也没有拿回收据。
“眼看就八月底,还不见皮三桂还银,虽然已愈期近两个月,念沾亲带故,一直不愿上门催讨。
“前几天,街头相遇,提及借银一事,皮三桂说他已还多月,并说是同我也认识的一个叫梅成信的朋友相伴来还的,我听此话,简直活见鬼了,犹如五雷轰顶,还银不还银不是大事,借银再受讹诈,我受不起这个罪,今兴讼公堂,请县老爷公断。”
说罢从袖筒里拿出诉状呈上。
乌知县细把诉状过目一遍,看沈掌柜也不是胡说之人,就立发传票,传皮三桂和梅成信上堂。
公差将皮梅二人带上堂来令两边跪定。报上姓名后,乌知县便询问皮三桂借银之事。
皮三桂说:“今年三月初,我去景德镇贩瓷碗,因手头一时紧张,便向连襟的哥哥沈老板借银三百两,说好用期三个月。因是拐弯儿亲戚,也未写收据。待手头银子凑足后,于七月十五日,约沈老板和自己都相熟的朋友梅成信一起,将三百两纹银一点儿也不少地归还了沈老板。”
乌知县又询问梅成信。
梅成信说:“七月十五日,的确和皮三桂一起,携带银子三百两,送给了十里铺盐店沈掌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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