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相亲”的时候,男女双方,都不许化妆。哪怕用粉底掩饰一个小痦子,如果结婚后被对方看了出来,都可能成为夫妻不合的导火索。
见面之时,女方不管是处女抑或是孀妇,须身穿三点式,由一位德高望重已婚老妇人,带去求婚男子前亮相;
同样,男方也只穿一条三角裤头,由一位小心谨慎的男子陪伴着,来到女方面前。
我们不要笑这样的做法,也不要斥之为愚蠢。
美加国人认为:人们买一匹花钱本不太多的小马,尚且非常慎重,尽管这匹马差不多是光着身子,尚且不肯付钱。除非摘下它的鞍子,取下全副挽具,唯恐下面隐蔽着什么烂疮。
在今后一生苦乐所系的选择配偶这件事上,怎好掉以轻心?!
对女方的全部评价只根据几乎是一手之宽的那部分——即露出的面庞,而身体其余部分全裹在衣服里。这样,和她结成伴侣,如果日后发现什么不满意之处,就很难以融洽地共同生活下去。
并非一切男人都很明智,只重视女方的品德。即使明智的男人,在婚姻问题上,也会认为美貌大大地增加了美德。
毫无疑问,衣服可能遮盖住丑恶的残疾,以致丈夫对妻子产生心理上的反感,而这时躯体上分居在法律上又不许可了。
如果这种残疾是婚后偶然引起的,一个男人只有自认晦气,然而法律于婚前应该防止他被骗上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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