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宴臣这个人真的很色气。
哪怕白奕秋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他脱衣服的步骤和细节,但依然会忍不住直勾勾地看着,并且自觉地像观看电影的慢镜头一样,把每一个动作拆解慢放,欣赏每一处动人心弦的地方。
首先肯定是外套,因为西装外套这种东西真的很不舒服,孟宴臣其实不是很喜欢,只是习惯了。
他的动作干脆利落,把外套往衣帽架上一挂,白奕秋就适时地帮他把要换的运动装放到他面前。
其次当然是鞋子和裤子。为什么不是上衣?——因为上衣搭配的衬衫防滑带绕在大腿处,不脱裤子,没有办法脱上衣。
但是这样一来,就会构成一幅奇妙的画面。上半身整整齐齐,领带袖箍一丝不苟,而下半身却赤裸裸的,反差到了极点。
黑色的皮革缠绕在大腿根,环了紧紧的一圈,勒出艳丽的红痕,微微凹陷下去,更衬得周围的皮肤白的发光,又隐约凸显出一种诱人的肉感。修长笔直的双腿简直像是画出来的一样,体毛稀少也就算了,膝盖关节居然还是粉色的。
这人到底是怎么长的?白奕秋时常感叹,不着痕迹地把目光从深色的内裤上移开,那里的形状鼓鼓囊囊的,是他一直最好奇却也最没有机会观察的最后防线。
孟宴臣弯腰垂眸,很自然地脱掉裤子,解开箍在大腿上的带子。
“我一直都觉得,你穿衣服好麻烦呀。”白奕秋惯例吐槽,来掩盖自己下身的窘迫。
“是有点。”孟宴臣取下皮革和夹子,开始扯领带,“但已经习惯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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