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清远哥?”迷香坐在破棉絮上,伸手放在他膝盖上轻轻推了推。
陈清远一把按住她的手,垂眸看她,“如果这次回去我娘找人向你家提亲,你会答应吗?”
“清远哥?”迷香有些懵。
陈清远已经十八岁了,一直没有说亲,迷香还当他是眼光高,没有看得上眼的姑娘,没想到他竟会对自己说出这番话。
事实上陈清远的娘早就找人向迷香家提过亲,被迷香娘以两家是同亲同族不合适为由拒绝了。
事实上迷香只不过是冠了个陈姓而已,认真说起来跟他们陈家并没有半分关系。
陈清远握住她的手,等她回答。
“清远哥,”迷香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,低低地道:“我娘已经把我许给大哥和二哥了。”
她垂下眸子,“她……不愿意我赚回来的钱落在别人家。”
俗话说一“日”夫妻百日恩,刚与她享了两场鱼水之欢的陈清远,於她已经不只是简单的同村或者不算亲戚的亲戚关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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